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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商业化的名与实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9日01:08  法治周末

  少林寺商业化的名与实

  “少林”本应与“功夫”联系在一起如今提起“少林”很多人想到的却是“商业”当少林寺披上“商业化”的外衣时不免有人质疑这与出家人的“出世”信仰是否相悖“商业化”究竟成就了少林寺还是成为了一种羁绊也许只有身在其中的人们才能体味

  法治周末记者 肖莎 发自河南登封

  少林寺,自1500年前北魏孝文帝年间建立起,就从未淡出过国人视野。

  1982年,电影《少林寺》的热映更是让少林寺为世界所熟知,也把这座藏于深山的千年古刹卷入了商业化大潮。

  历史的漩涡下,少林寺开始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商业化行为当中。

  与此同时,一些传闻和新闻交织,如少林寺上市、海外开公司,又如方丈释永信拿到MBA学位、少林寺国内打官司、开办公司。

  一座古寺的现代化生存方式开始被热议,人们对少林寺的关注已经不仅仅限于其禅宗、武功等传统。

  然而,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很少在各种采访或活动中主动提及少林寺的种种做法是商业化,更多提到的是,所谓的商业化行为背后的少林寺生存、发展和少林文化的传承。

  1月15日,少林寺的法律顾问黄琨和陆咏歌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均态度明确地表示,少林寺没有商业化的方向,因为少林寺开公司等种种行为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文化推广。

  ◎频频“入世”被质疑

  自去年“少林寺上市”的传闻淡去后,今年年初一篇以“少林寺海外开40家公司”的新闻再次把少林寺推到风口浪尖,不少媒体再次以此为由头探讨少林寺的商业化问题。

  随后,少林无形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钱大梁在博客上撰文澄清,称此报道是误读和误导。

  黄琨还向记者介绍,在40多家海外文化中心中,只有少数几家是少林寺自己出资成立的,不少是国外已经有人抢注了少林寺商标,少林寺为了拿回商标权,与当地少林寺商标原有者达成一种协议,商标让渡少林寺,然后由商标原有者出钱,少林寺出人,成立少林寺海外文化中心,以更好、更正宗地传播少林文化。

  谈及有人称少林寺在海外办文化中心是商业化的一种表现,黄琨苦笑了一下说:“别人出钱宣传少林文化,能给少林寺多少钱。海外文化中心会给少林寺一些分成,但那些费用主要是为了维持生存。”

  “我们这次已经向首发此新闻的媒体(新京报)发去律师函。”陆咏歌告诉记者。

  少林寺的“商业版图”自少林实业公司起开始扩大。

  1月14日,登封市工商局注册科科长李朝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现在登封市工商局注册的少林寺名下的公司一共有3个:少林寺文化传播(登封)有限公司、登封少林药局有限公司、少林欢喜地(登封)有限公司。

  有人质疑,少林寺是什么性质的团体,是否可以成立这么多公司?释永信在多个场合都提到,少林寺是宗教场所,并不具备名义上的法人地位。

  不过,公司法律师李福涛告诉记者,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宗教场所可以办公司,而“非禁止即允许”。

  少林文化传播公司主要从事文化产业领域中包括电影、电视、广播、网络、电子游戏及舞台演出等媒体及传播业产品的开发和经营,并在上述领域进行少林寺品牌的授权与管理。

  在少林寺常住院门口,两边分别是少林药局和少林欢喜地,后者涉及运动、健康、休闲、家居、餐饮、素食,素食餐厅的价格并不便宜,单人套餐的价格为50元。

  少林寺网站显示,除了上述3个公司,少林寺的下属机构还包括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少林武僧团、郑州少林香堂有限公司、海外文化中心等。

  除了海外文化中心,其余的下属机构和少林寺的下院和托管寺院一起构成了少林寺的国内版图。

  如果说成立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动机是出于保护少林寺的品牌,还比较好理解,那么今天的少林寺开展的上述其他的与宗教有关的文化商业活动,就招致了更多质疑。

  毕竟,少林寺的“入世”程度已经和不少人心中的寺院形象大不相同,也有很多人批评称,少林寺的这些商业行为会让少林精神遗失。

  “在批评少林寺的时候,我们可以想一想,少林寺现在的做法对与少林文化的传承是有利还是有害的?”在黄琨看来,少林寺现在的影响力达到了历史上的顶峰,少林精神的影响范围也是史无前例的,毕竟有越来越多的人有渠道了解真正的少林寺,真正的少林文化。

  ◎初办公司为维权

  黄琨告诉记者,随着少林寺影响的日益扩大,少林寺几乎成了棵摇钱树,街上假的“少林秘方”、冒名的“少林武僧”满天飞。

  “但无论这些事情是不是少林寺做的,社会都会把责任扣到少林寺头上。少林寺的声誉受到了很大影响。”黄琨说。

  1993年,少林牌火腿肠的出现,可以看做少林寺发展路上的一个节点。

  当时,漯河市某食品厂在电视台公然打出了“少林牌”火腿肠的广告,广告中不仅有少林寺匾额,而且还有以电影《少林寺》主题曲配的广告词“少林、少林,少林火腿肠”。

  释永信后来在《我心中的少林》一书中回忆此事时说:我知道后,心情很沉重。稍有佛教知识的人都知道,僧人是素食者,在电视台做少林牌火腿肠广告,会传递给人什么信息,对少林寺又会造成什么影响?此前,尽管发现一些商家打着“少林”的招牌牟利,但都没有像火腿肠事件这样严重。出于无奈,我们只得向对方发起诉讼,开创了中国宗教界打名誉官司的先例。

  黄琨告诉记者,这场官司最终以少林寺胜诉告终,也让释永信开始意识到,面对社会上对少林寺的侵权事件,不能仅仅是被动处理,而应主动出击,来阻止少林寺“被商业化”。

  “我们决定来个主动注册,你不注册,人家注册,再引出一个个官司,实在是太费力了。意想不到的是,按照我国当时的法律规定,像少林寺这样的宗教主体,不是法人,是无权注册商标的。要想通过注册商标来实现保护少林寺无形资产的目的,只能成立一家有限公司,才有资格来专门从事这项工作。”释永信这么回忆道。

  黄琨还告诉记者,当时是少林寺出资,以释永信本人和其他几个人的名义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释永信,由实业公司来注册商标,后来实业公司注销,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寺院开办公司,在历史上也是一个先例,并引来了社会上诸多的不解和质疑:寺院成立公司是不是太商业化了?

  “这并不商业化。”黄琨说,因为公司并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其成立就是为了注册商标,其核心任务是保证“少林”、“少林寺”这一中华千年品牌保值升值、永续发展。

  少林寺网站上的数据显示,目前,实业公司和无形资产管理公司已先后拿到45个类别、200多项商标的注册证书。

  黄琨向记者透露,“少林寺”等商标已经移交给少林寺,外界要想从事相关商业活动,需要经由少林寺授权。

  但事实上,尽管多个商标被少林寺注册了,现在仍然有一些商业行为未经授权打“少林”牌。在少林寺所在的登封市,以少林功夫为卖点的武校已经成了当地的重要产业之一。

  1月14日,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登封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负责武校注册的许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登封市现在有大小武校50多家,其中以塔沟武校最大,现在注册武校时仍可使用“少林”字眼。

  即使是现在,进入少林景区后,首先看到的是塔沟武校,其次是少林寺武术馆。但少林寺的一位僧人告诉记者,这两个机构跟少林寺都无关,后者是国家旅游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办的武术培训基地。

  问及维权行动,黄琨叹了口气:“我们想做维权的动作很难。如果维权,可能会招致更多的非议,可能会有人说少林寺注册商标就是为了垄断,通过授权获利。这样可能还会让一些政府部门不高兴,那么多武校的利益也会受到影响。”

  黄琨告诉记者,现在只要是对商标的使用不造成恶劣的影响就行,而且注册商标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制止那些恶意使用少林寺名号牟利的行为,并更好地推广少林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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